• 2009-06-05

    移动互联网融合模式的三种业务模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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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提到移动互联网的两种发展模式:融合模式和独立发展模式。本篇从“cloud”和终端之间数据流向的角度来吧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模式的业务类型归为三类。当然,我得承认这是一种并不常见的分类角度,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一种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从“cloud”到终端的内容的分发和迁移,具象到产品形态上就是以iphone app store为代表的各种store,微软,RIM,Nokia,Google等终端或者操作系统厂商都在做这个事情。这种模型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开放的,有机的内容分发平台。它需要给第三方并提供开放的接口,让第三方可以很方便基于这些SDK开发出多种应用,并且能够有渠道分发下去。苹果从ipod music store开始验证了这种模式可行性,iphone app store半年内超过10亿次的下载量,更是为这种模式打上了一支强心针,但app store的实际上的运营状况,尽管坊间有各样的传说和算法,却都没有得到官方的验证,所以它在商业上是否成功,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除去这个因素不说,苹果和其他巨头们纷纷推出多store,有一个前提他们都是在自己的平台上做这个事情,譬如苹果当然是在mac上,微软在win mobile上,google在android上,他们并不需要面对终端的多样性,只要有足够的市场占有率,就有第三方愿意捧场。从这个角度上上,终端的一致性是必须的,换句话讲,终端厂商和操作系统提供商是可以做这个事情的,其他角色都未必。终端的多样性就是中国移动推出的所谓“mobile market”绕不过去的槛,很难做成。操作系统厂商都基本上已经在构建自己的app store,而在中国的中间件提供商也貌似没有成大器的,并没有给潜在的或者已有的的App 开发商提供一个良好的大环境。所以这个模式感觉离中国的移动互联网还有些遥远,那些巨头们的各自的store都也是刚刚起步,铺到中国来,可能也需要假以时日。
       对于腾讯,肯定是有借着用户群的优势号召第三方为QQ用户在手机上做应用的号召力,但首先也得解决平台一致性的问题。另外,对于腾讯而言,我做开放的app store这些用户是我的,我不做app store这些用户还是我的,我可以慢慢做应用也不错。更何况腾讯自己已经拥有了很多可以整合在一起的手机内容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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